临翔区百岁老人高龄补助每月增至200元
根据2008年5月22日,临沧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杨卫东等一行3人,到我区督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和临沧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以及7月8日召开的全市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坚持“以人为本、为老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为老服务主线,突出改善民生,完善惠老政策,落实老年优待,努力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特别要改善贫困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要求将我市百岁老人的高龄补助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00元,我区及时领会会议精神,积极向政府领导请示汇报,经多方努力协调,现已将我区7位百岁老人的高龄补助按要求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切实解决了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临翔区老龄办)